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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对此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不恶意造谣、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同时,
山西警方提示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6月9日上午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男,到案后,表示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